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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请手持宣传牌站好,我来拍照,你来发朋友圈,提醒更多市民了解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。”这是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从9月2日起,针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的新举措。这一招儿还真是有效果!
图为:民警在中心广场十字查纠
来自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、特勤中队和秩序中队民警分别在各自辖区主要路口开展劝导宣传,劝导教育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定要戴安全头盔,通过讲解不戴安全头盔、无牌无证行驶、随意横穿过马路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,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;对违法驾驶员通过举宣传牌由民警拍照、驾驶员发朋友圈方式扩大宣传范围,教育身边亲朋好友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。
通过这次宣传活动,让广大群众更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养成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,为安全出行、文明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(学习强国 党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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